新疆内职班学生2014年在疆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规定出台
自治区教育厅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内地新疆中职班办学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民厅函[2013]11号)精神,近日研究出台了内地新疆中职班(简称内职班)学生2014年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工作相关规定。
规定明确,内职班学生在我区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须首先统一在内地办班学校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办班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其中报名序号先不填写,报名学校为办班学校全称),并在2013年12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经学校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报考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报送自治区内地学生工作办公室;其次,考生须于2014年3月1日前回到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领取《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告知单》进行网上报名、电子摄像、体检政审、参加考试、志愿填报,具体报名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网上报名及照相、体检政审、准考证发放等相关时间安排以考生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规定时间为准。
内职班学生在疆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须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二是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内职班连续实质性就读2年,考生本人在新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2年。
符合照顾加分政策条件的内职班学生,将按照相应的照顾加分政策享受照顾加分。获得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直接保送进入高职院校相应专业学习。
内职班学生可选择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也可选择参加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考试,但不得兼报。如果选择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语种及科目将按照普通高考考试语种及科目进行,录取时和区内普通高考学生统一划线、统一录取;如果选择报考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考试的语种及科目将按照单列招生计划(对口内职班)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考试语种及科目进行,录取时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此类考生填报志愿只能填报和中职学习相同的大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否则,不予录取。
了解内职班在疆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相关情况,可向自治区教育厅内地学生工作办公室、内职班举办学校、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